住建部發布《關于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延續有關事項的通知》。
為深化建筑業“放管服”改革,結合常態化疫情防控要求和建設工程企業資質改革工作安排,現將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延續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我部核發的工程勘察、工程設計、建筑業企業、工程監理企業資質,資質證書有效期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屆滿的,統一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
二、2020年7月1日前,我部已受理的資質延續申請事項,不再進行審批,相關資質證書有效期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
三、上述資質證書有效期將在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自動延期,企業無需換領資質證書,原資質證書仍可用于工程招標投標等活動。
四、企業按照《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建設工程企業發生重組、合并、分立等情況資質核定有關問題的通知》(建市〔2014〕79號)申請辦理企業合并、跨省變更事項取得有效期1年資質證書的,不適用前述規定,企業應在1年資質證書有效期屆滿前,按相關規定申請重新核定。
五、地方各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核發的工程勘察、工程設計、建筑業企業、工程監理企業資質,資質延續有關政策由各省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確定,相關企業資質證書信息應及時報送至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
六、自本通知印發之日起,我部不再受理資質證書有效期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屆滿的工程勘察、工程設計、建筑業企業、工程監理企業資質延續申請事項。
此前,住建部于3月發布通知:核發的工程勘察、工程設計、建筑業企業、工程監理企業資質,有效期于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期滿的,統一延期至2020年7月31日。